雖然「悔改」是聖經中一個非常明顯的真理,但我們今天的佈道信息常常忽略了「悔改」的元素。我們常對「悔改」的道產生疑問,以下就是這些問題的解答。
「是否必須悔改才能得救?」
很多教會不再講「悔改」的道。他們指出,人們只需要「相信」就能得救。但「悔改」乃是神所吩咐,是神的命令,並且新約聖經提及「悔改」的經文達60次之多。
施洗約翰是聖經中第一個傳揚「悔改的道」的人。聖經說:「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太三:1-3、8、10)
施洗約翰是神所差派,向人宣告基督必要來臨的人。當耶穌三十歲,施洗約翰出來傳道施洗,為要把耶穌基督顯明給以色列人。約翰吩咐百姓必須悔改,並要接受耶穌就是基督。他警告說,若有人不悔改,必受永遠的審判;真誠悔改的人生命卻要有所改變。
耶穌基督也傳揚悔改的道:「正當那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十三:1-5)
耶穌基督傳揚悔改的道,警告百姓必須悔改,否則就要受審判。他教導百姓所有人都需要悔改。當時百姓以為只有那些「罪人」需要面對審判,他們卻自覺比其他人更有義。他們認為自己比彼拉多所殺的加利利人好,也比西羅亞樓倒塌時所壓死的十八個人更有義,很多人也是如此相信。他們總覺得自己比別人義,但耶穌卻一再強調,在神面前所有人都是罪人,都必須悔改,不然就要面對審判。
使徒彼得亦傳揚悔改的信息:「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彼得是耶穌所揀選的十二使徒之一,他又寫下了兩卷新約經卷。彼得說耶穌必要再來審判世界,但因著祂的慈愛,祂正寬容世上的罪人,不願有一人沉淪,卻願意人人都悔改。彼得清楚地指出,世人必須悔改才能承受救恩。
保羅也傳揚悔改的真理。他向雅典人傳福音,說:「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祂所生的。』我們既是神所生的,就不當以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祂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保羅是耶穌所揀選的使徒,是多卷新約書信的作者。他走遍歐洲傳揚福音,建立許多教會。我們可以從使徒行傳細讀他的生平。使徒行傳第十七章,保羅在希臘向雅典人講道。雅典是當時的著名城市,出了很多著名的哲學家(如:亞里士多德、柏拉圖、伯里克利、蘇格拉底等)。保羅的時代,這裡是學術和藝術的中心。它的名字是由希臘女神的名字「雅典娜」而來,合城充滿了偶像。
保羅在一個叫「亞略巴古」的地方講道。他說只有一位創造的神,祂創造了所有的人,建立世上各邦各國。他說世人都是照著神的形象樣式受造,並且神期望我們都尋求神。因此,神給予人們機會,讓人能夠得著救恩,但務必照神的吩咐悔改。神吩咐所有的人都必須悔改歸向真神,才能領受祂的救恩。若不悔改,必受永遠的審判。基督第一次來到,要成為世人的救主;基督再來之時,便要審判罪人!
再者,使徒保羅一方面傳揚悔改的真理,另一方面傳揚因信稱義的福音。明顯地,人務必「悔改」以及「相信」才可以得救!
「今天教會出現了甚麼有關悔改的錯謬教訓?」
有些人以為悔改是更新自己的生命,是把自己的生活改變過來。其實得救不是靠著行為;行為乃是救恩的果效、得救的果子。正如以弗所書二章8至10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聖經告訴我們,救恩乃是耶穌基督所預備的;罪人必須接受從神所賜白白的救恩,基督便會進入他的生命,救恩便會改變他。神的靈一旦住在他裡面,他領受了「新心」,就是那顆「喜愛仁義的心」,這人便在救恩之中行出各樣仁義的事來。這便說明「得救在先,行為在後」的道理。他的行為是救恩的果效,是得救的果子。罪人不能靠好行為得神的喜悅;唯有當他成為得救的人,神便用大恩把他的生命改換一新。
我們生命的更新是「今生的事」,悔改卻是「屬靈的事」。我們千萬要謹慎,不要讓人以為他們必須改變他們的生活、離棄罪惡才能得救。唯有神能在救恩中改變一個人的生命,這是神的作為,不是人的工作。
有些人以為悔改即是「懺悔」。天主教的聖經經常把「悔改」譯作「懺悔」,這包括向神父承認自己的罪,期望神父宣告赦免,有時還要按照吩咐進行一些「補贖」的行動。這種「懺悔」其實是靠行為得救的教訓,從來不是聖經的教導。
又有人以為悔改是「為罪憂傷」的意思。聖經說我們應該「為罪憂傷」,但「為罪憂傷」的人不一定有真正的悔改。哥林多後書形容這是「世俗的憂愁」(林後七:10)。舊約的掃羅王是一個典型例子,他沒有照耶和華吩咐滅絕亞瑪力人,又屢屢追殺大衛;掃羅為自己所犯的錯感到憂傷難過,卻見不得有真誠的悔改,因為他並不改變他的惡行(撒上十五:24、廿四:17、廿六:21)。新約的猶大也是這樣,他出賣耶穌之後為自己的罪感到極之憂愁,把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然而他卻沒有來到神面前悔改(太廿七:3-5)。「為罪憂傷」和「悔改」最主要的分別在於「悔改」必須是使人直接投向神的。因為保羅教導我們,真信主的人都是「向神悔改」的(徒二十:21)!
悔改不是改變自己的生活,而是改變我們向神和向罪的心思與態度。這種改變帶來生命的轉化。很多人表示相信耶穌,又按照「決志禱文」去作出決志的禱告,卻不願意讓神管理他的生命。他們不願成為主的門徒,只期望領取天堂的入場券,得以免去地獄的刑罰。他們「信主」之後仍然照樣自己素來的方式過生活,口中說相信了耶穌,卻從來不願意聽從祂的話。按聖經所說,這樣的人不能得救!這樣的人其實是以自己為偶像,是自我崇拜;然而得救的人必定會「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帖前一:9)。
悔改也不是純粹相信耶穌基督。有些人說「悔改」是「相信」的同義詞,有傳道人解釋悔改是「由不信轉而相信」。如果這是真的,聖經作者便不會在「信心」之外另傳「悔改」的真理。然而我們看見保羅勸勉人向神悔改,同時吩咐人相信耶穌基督(徒二十:21)。約翰福音三章16節和使徒行傳十六章31節單單只提及「相信」,沒有提到「悔改」;因為真正使人得救的信心必然包括了悔改,真正的悔改亦必包括了信心。聖經有時說得救必須要悔改和相信(例如:徒二十:21、來六:1),有時只提及兩者的其中一樣(例如:太九:13、十一:20-21、廿一:32、可:4、二:17、六:12、路十五:7、廿四:47、徒二:38、三:19、五:31、十一:18、廿六:20、林後七:10、帖前一:9、提後二:25、彼後三:9等)。若我們以這些經文彼此參照,我們便發現:得救的信包括了悔改,真正的悔改亦包括了信心。或者說,真正得救的信心,乃是一種「悔改的信」。
我們必須明白信心的真義。今天人們對「信心」或「相信」的理解,往往只是一種「理性上的同意」。人們相信「喬治華盛頓是美國第一任總統。」又以同一種概念去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曾經降世並死在十字架上。」這並非聖經所說的「得救之信」。當一個人認識自己犯罪墮落的光景,不再為自己的罪找借口,也不再自以為義了;並且當他明白只有耶穌基督一位是主、是救主,願意伸出手來讓耶穌拯救他,這人才算是有了「得救之信」。這種「得救之信」出自一顆向神完全降服的心,這顆心亦必然包括了「向神悔改」。
我們向人傳福音時,務必非常準確地向人傳遞這個「得救之信」的真理。我們千萬不要以為簡單地傳一個「羅馬路」的福音就可以勸人作出「決志的禱告」。我們指示人決志禱告之先,必須讓他清楚知道他所禱告的是甚麼,讓他清楚明白禱文中悔改信主的真正意義,好叫他能出於真誠的心向神悔改及相信耶穌,領受從神而來的拯救之恩。
「甚麼才是聖經所教訓的悔改?」
簡單而言,悔改是承認我們犯罪得罪了神,並為我們得罪神而感到懊悔。正如保羅所說:「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二十:21)悔改必須是「向著神」的,因為我們犯罪本是得罪了神。神為祂旨意的緣故創造了你,並且吩咐你聽從祂,然而世人都犯了罪,背向神,違背了神的律法,所以神要求你為這件事悔改。因此悔改是承認自己的不義,承認自己是惡人,就如聖經所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12)
悔改的意思,是一種回轉,是轉向神的信仰舉動。保羅向亞基帕王說:「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先在大馬色,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廿六:19-20)他向亞基帕王說,真正的悔改是要「悔改歸向神」,即是不再走離開神的道路,不再以神為敵,不再抗拒悖逆神,反倒存著謙卑降服的心轉向神。悔改發生在悔改之人的心中;這人裡頭有真誠悔改的心,就必在生活上有所改變,且「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他會有新的行事為人表現,但這些行為並不是悔改,卻是出自那顆真誠的「悔改的心」。
悔改是降服於那位「又真又活的神」。聖經說:「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神,再沒有別神。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反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賽四五:22-23)神藉先知以賽亞呼喚世人都要仰望祂,並承認祂是獨一的真神,此外再無別神。既然說「萬膝必向我跪拜」,可見祂期望每個人都帶謙卑的心,完全降服在祂面前。
悔改是接受耶穌基督為主。羅馬書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經上說:『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羅十:9-13)相信耶穌基督,就等同於接受祂為我們獨一的救主;真誠悔改的人也就是承認祂為自己生命的主宰。有罪的人體貼肉體,且是與神為仇,不能順服神的律(羅八:7)。因此悔改乃是我們從此拒絕這種敵擋神的態度,並且服在神的律下,讓神掌管我們的生命。新約聖經有許多例子,說明得救的人從此順服神的管理;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人都自然心悅誠服地稱耶穌為主。
悔改是犯罪的人從此離開所犯的罪。當一個犯罪的人白白得著了寬恕與赦免,他必然會離開罪惡。沒有真誠悔改的人會在左手接過赦免之恩,右手卻依舊行兇惡、殺害的事。一個人以手接過寬恕與赦免,這赦免之恩必感動他從此不再行惡。若有人說:「我願意領受赦免之恩,但我不願意離開惡行。」這人一定還未有真正得救的信心。
「聖經有甚麼關於悔改的例子?」
要明白聖經中的悔改真理,最好方法當然是察看聖經中的例子了:
(1)浪子比喻中的小兒子(路十五:11-32)
耶穌以「浪子比喻」說明悔改的真理。比喻中的小兒子從父親接過所分給他的產業後,就起來往遠方去,並過著任意放蕩、浪費資財的生活。他漸漸耗盡了一切所有的,生活困苦不堪。在這時候,他心裡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啊,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路十五:18-19)留意他並不是只有一種為罪憂傷懊悔的感覺,卻是首先承認自己「得罪了天」,即是得罪了神自己。因此他改變了自己昔日悖逆父親的態度,不再自傲,也不再愚昧地要求父親滿足自己,但求自己能在父家中成為一個卑下的僕人。這是真正的悔改。他由驕傲與自義,變成自卑來到神面前的人;他向神降服,讓神掌管他的人生。
在聖靈的感動和光照下,他謙卑自己,承認自己得罪了神,又得罪了父親,並且回轉過來,走向全然不同的方向。他重新回到家中,在父面前重新去作那些正確的事,寧可謙卑成為僕人一樣,這就是真正的悔改。
(2)撒該(路十九:1-10)
撒該原是以色列的稅吏長。在當時的以色列人眼中,稅吏是為外國政府工作;而且他們常在工作上濫權,利用在公職上的便利騙取百姓的金錢,因此百姓都恨他們。
撒該聽見耶穌經過他所住的耶利哥城,就在人群中爬上桑樹,好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人。耶穌知道了,就叫他下來,且說當晚要住在他的家中。就在這個時候,撒該心裡悔改,相信了耶穌基督,所以耶穌說:「今天救恩臨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9-10)
撒該的悔改以生命改變為重點,他變成了一個誠實的人,把昔日從百姓那裡訛詐而來的金錢全都歸還給他們。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十九:8)
(3)帖撒羅尼迦人(帖前一:9-10)
「因為他們自己已經報明我們是怎樣進到你們那裡,你們是怎樣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等候祂兒子從天降臨,就是祂從死裡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帖前一:9-10)
帖撒羅尼迦的信徒認識主以先都沉溺於拜偶像的罪中。他們照自己喜好去生活,他們愛那些污穢可憎的偶像,守偶像的節期。他們喜歡醉酒,放縱邪情私慾,完全不理會神和祂的說話。但保羅來到他們中間,他們得聞耶穌基督的福音便悔改得救了!
悔改在他們中間有很明顯的果效。他們「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我們要特別留意他們乃是「離棄偶像歸向神」,這樣是十分重要的。一個人如果「歸向神」,他乃是從此背向昔日的偶像和舊日的生活,這才是真正的悔改,這才算得上「向神悔改」(徒二十:21)。唯有當人拒絕假神、拒絕錯謬宗教、不再自義,歸服耶穌基督的主權之下,他方能得救!
「我們傳福音時該怎樣運用悔改的真理?」
首先,我們千萬不可忽略悔改的道;我們要把神的要求告訴人,並向人解釋其中原委。
一天下午,我與一位牧者到城中一個大學生聚居的地區探訪他們。在這個下午,這位牧者有幾次機會向人分享「羅馬路」的福音信息,之後問他們三個問題:
(1)「你認為這些事合理嗎?」(每個人都說合理!)
(2)「你還有沒有甚麼疑問?」(全都沒有疑問,因為他們也不太感興趣。)
(3)「你是否願意接受耶穌基督,並與我們一起禱告?」(一個也沒有!)
這位牧者這樣的佈道方法相當迅速,但他絲毫沒有引導聽福音的人,讓他們明白他們需要悔改,需要改變他們人生的方向,需要讓神成為他們生命的主。
幾年前,曾有一位獨立浸信會的牧者推動一次「逐家逐戶探訪」的佈道工作,他教導會眾向未信的人說:「我告訴你,你可以不用作任何改變,就能夠得到救恩,將來可以上到天堂,你對此是否有興趣?」救恩永遠是白白的救恩,不需要任何行為及工作;然而救恩亦必然把一個人的生活行為改變。得救從來不在乎行為,但卻肯定會帶出一些行為(弗二:8-10)。新約聖經沒有任可一個例子,說人信主得救可以絲毫沒有改變!
我們又要留心,很多傳福音的進路並不會提及悔改。這些都不是聖經所教導的佈道方法。如果耶穌基督和眾使徒都傳揚悔改的信息,我們一定也要傳悔改的信息!我們需要告訴人,每一個人都需要向神悔改,讓神成為自己生命的主宰,千萬不可以讓人誤以為竟然有人能夠不悔改歸於神而得到救恩!
當然我們也需要告訴人,神會在我們生命作出改變,這是神的工作。我們所需要的只是悔改,而不是要自我更新,也不是要著眼於改變自己很多生活上的缺失;我們所要作的只有一件,就是要謙卑下來,悔改歸主,接受神及祂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
如果有人還未準備好把生命主權交給神,表示他還未是時候得到救恩。我們曾經與數以百計這樣的人接觸,他們都明白福音,也相信耶穌基督為他們的罪死了,但總是未能把生命主權交給主。他們拒絕悔改,甚至轉身而去。
我自小在浸信會成長,但一直以來都沒有真正的悔改。我自小就相信耶穌,從來沒有質疑祂為我的罪死這事實。自小在相信聖經的教會長大的孩子,有哪一個不是如此「相信」的呢?我十二歲時在教會中作了公開的信仰宣告,但這都是虛的,因為我根本沒有真正把生命主權交給主。我當時已經迷上了搖滾樂,過著放縱悖逆的生活;在我心中,耶穌與我相距甚遠。可以想像,當時我的生命沒有因為這「信仰」有任何改變。
我認真信主以後,有一段時間與妻子開始了南亞的宣教旅程。1979年,有一段時間我們與房東一起查考聖經。他是一個很富裕的中年印度教徒,雖然已有妻子和兒女,他仍是整天與他「第二位妻子」在一起。當我們談論過幾次福音,他說他終於明白我所教導的,並願意相信耶穌為他的罪而死,希望接受耶穌基督。然而他希望知道應該怎樣處理他那些充滿欺詐的生意,以及那一段不合神心意的婚外情。這件事是他主動向我提出的。按照我在聖經學院所受的教導,我應該告訴他:「不用擔心,此刻你要向耶穌基督決志禱告,其他事我們可以容後處理。」然而這並沒有聖經的根據,我不相信他可以帶著這些不道德和不誠實的罪來接受耶穌基督,他必須要向神降服,把生命的主權交給神。我向他解釋,若果他真的願意歸向基督,神會改變他的生命,讓他從此不再留戀這些罪惡的事,如此,他就能脫離這些罪了;然而他卻不願意接受。他拒絕降服,不願意把生命主權交給神。只有神有能力改變罪人的生命,然而罪人必須願意把生命主權交出來,任由神在他身上作工。我這樣勸勉他,他從此沒有再來一起查經了。
試想想,耶穌基督與撒瑪利亞婦人在井旁談道,耶穌要求婦人徑直地面對佔據了她整個生命的不道德關係(約四章)。又想想耶穌與那少年人的官交談,耶穌也要求這少年人坦白面對自己的自義和貪婪(路十八:18-23)。
這原是神對待百姓的方法,祂責備人的罪,為著要叫他們悔改(約十六:8);如果我們希望跟從聖經的教訓去行,這就是我們對待福音對象時所該用的方法了。傳揚悔改的信息,意思是要著眼於人們所常常干犯、不能擺脫的罪,並且直截了當告訴他:「你必須為自己犯罪頂撞神而悔改!」這樣,他們才會把生命交給主,才會改變人生的方向,才會歸服於神的主權之下。神必在他們生命中作榮耀的事,然而他們一定要開放自己接受神的作為。他們向神和向罪的態度必須要有所改變,這樣神才能在他們生命中作出榮耀的大工!
當我們告訴罪人:「神要求他們悔改!」這樣可能會叫表面的決志人數減少,但這才是最誠實和合乎聖經的道路。神吩咐在各處的人都要悔改,耶穌說他們若不悔改就必要滅亡,我們怎可以不把這事實告訴他們?
其次,我們不一定要把「悔改」二字經常掛在口邊,然而我們所傳的信息要能夠引導罪人走向符合悔改真義的道路。換句話說,我們要使每一個人都明白:「神要求每個人都把生命主權交給祂!」
第三,我們要留意,每一個人都是不同的。因此我們所傳悔改的信息,也必須符合每個聽者的實際需要。我們讀聖經時,甚至發現一些人傳悔改的道,甚至沒有把整個福音的內容述說出來!
以腓立比的獄卒為例,當時他已經對保羅所傳的道深深信服,並且呼求說:「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徒十六:30)毫無疑問,保羅和西拉曾經向他作過見證,他們亦曾在獄中唱詩讚美神;再者當地大震動,監牢的地基搖動之時,神的大能已經大大震撼了這獄卒的心;因著聖靈的工作,獄卒的心已經預備妥當去接受神的一切吩咐。因此在這情況下,保羅和西拉再無需要花時間詳細查考聖經講解悔改的道,他已經有了悔改的心了!我也曾遇見一些早已預備得救的被囚人士,他們曾聽過福音,神也在他們中間作過很深的工作,他們知道自己是罪人,為自己得罪神深感懊悔,並且厭倦舊日的敗壞生活,願意把生命主權交給神。換句話說,我們所需要作的就只是逐個把他們的信心帶回至耶穌基督救恩的真理之下,讓他們承認耶穌基督為主,明白耶穌乃是從死裡復活的神的兒子,並單單信靠祂得著救恩(就如羅十:8-13的聖經所說)。
相反雅典拜偶像的人卻完全是另一個極端。當保羅在他們中間傳道,他們只不過把福音的道理當作新聞一樣聽聽說說,並且當作人間的哲理與保羅辯論。雖然保羅指出神如今勸說在各處的人都要悔改,他們卻不相信耶穌,不離開虛假的偶像,更加沒有離開他們裡頭最大的偶像:他們的「自我」!他們頂撞全能的神,不接受神所指出他們生命的實況。這樣的人不認識自己所犯得罪神的大罪,距離悔改歸主實在太遠,因此也不能期望基督的福音在他們中間有顯著的成果!
本篇為翻譯文章,原文「Repentance in Evangelism」,作者大衛克勞德(David Cloud),經Way of Life Literature允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