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四: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
創世記第四章記載了人類歷史中第一對兄弟,同時記載了人類歷史中第一宗「殺人案」。
讀到該隱出生的事,我們會發現亞當與夏娃對該隱寄予厚望。該隱的名字是「得」的意思,意思是亞當與夏娃自從犯罪被逐離開伊甸園之後,一直在等候一件事情發生。及至該隱出生,他們皆感到:「終於得著了!」可以說,自從亞當和夏娃犯罪以後,耶和華一方面為他們造了皮衣,另一方面也因不容他們再吃生命樹的果子,必須把他們打發離開伊甸園。耶和華打發他們離開以先,先向蛇、向女人、向亞當講清楚了一件事。祂對蛇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三:15)這話亞當與夏娃也聽見了,相信亦放在心中。這話帶給他們盼望,因為他們必在耶和華的定旨之下生下後裔,這後裔更要「傷蛇的頭」,要徹底破壞魔鬼在世上擾亂迷惑的工作。當然這是聖經中第一次預言到耶穌基督,給剛剛犯罪跌倒的亞當和夏娃帶來極大的盼望!在這種盼望之下,亞當和夏娃生了該隱。他們興奮得不得了,說:「得著了!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他們深信這就是耶和華口中所說,要傷蛇的頭的那後裔。該隱的出身本來得天獨厚,在當時來說是「全人類」的寄望。
然而若參看創四:16:「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這個本來為人寄予厚望的該隱,最終卻落得「離開耶和華的面」這可悲的下場。當然我們不難想到最直接的原因:因為他犯了罪,他殺了他的弟兄亞伯。然而我們研讀聖經時還要問一個問題:「為何該隱會犯了這罪?為何殺了他的兄弟亞伯?為何最終走至『離開耶和華的面』這可悲地步?」我們屬神的人又當有何學習,不至如該隱一樣離開了天父慈愛的面?我們必須從該隱與他的兄弟亞伯來到耶和華面前獻祭的事說起。
一、學習「忍氣含怒」(創四:2、3-6)
(創四:2)…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創四:3-6)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
聖經對該隱與亞伯的事記載不多,只是記下了這「一日」而已。聖經說「一日」,似乎說明這並不是該隱和亞伯素常的獻祭生活,而是他們在這天的一次獻祭事件。亞伯素常是牧羊的,該隱素來是種地的;所以亞伯獻羊,該隱獻土產,二人把他們生活中所得的獻給耶和華,似乎是最正常不過的事。然而耶和華「看中」了亞伯的獻祭,卻「看不中」該隱的,結果該隱發怒殺了他的兄弟。
若比較二人的獻祭情況,該隱所行的似乎比亞伯更好。首先,第一個起意獻祭的是該隱;該隱先獻,然後亞伯才把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我們又很慣常把後來獻祭的條文套進這段經文中,所以會認為亞伯獻上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符合後來律法的要求,才蒙耶和華悅納。其實不然,因為當時的確還未有賜下律法;而且該隱獻上地裡的出產,也可說與後來的素祭相吻合,怎麼仍不蒙悅納呢?因此我們不能憑猜想去判斷耶和華悅納與否的心意,反倒該看創世記所作的明確記載。
聖經說「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另一方面卻「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即是耶和華看這個人在先,才繼續定奪是否悅納這人所獻。因此耶和華看中了亞伯,便也看中他的供物;看不中該隱,因此亦看不中他的供物。因此該隱的供物不被看中,原因不是他的供物不好,而是他這個本身不太好。他到底是怎樣不被看中呢?我們可從經文所記該隱的反應窺探一二。
當耶和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明顯有很大的負面反應。聖經說他「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發怒」,我們很容易明白,不用多作解釋;人都會發怒,聖經也沒有責備人的忿怒,甚至我們看見神所用的眾僕人也常常表現忿怒,連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時也曾向敵擋神的人發怒。然而該隱的「發怒」卻有點不同。一來他是「大大的發怒」,二來他在怒中「變了臉色」,頗有一發不可收拾之勢。因此耶和華警戒他說:「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嗎?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四:6-7)耶和華期望該隱不要為罪惡所制伏,反要制伏罪惡。按照上下文來理解,耶和華提醒該隱必須要節制著自己的怒氣!
若他能節制怒氣,他就不會變了臉色;若他能節制自己的怒氣,更沒有後來殺掉兄弟亞伯的事了!箴言說:「愚妄人怒氣全發,智慧人忍氣含怒。」(箴廿九:11)這刻的該隱,怒氣全發,沒有忍氣含怒,成了愚妄人;相反神卻永遠喜愛那些能夠「忍氣含怒」的人,以他們為「智慧人」!
新約聖經中,使徒保羅說:「生氣卻不可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四:26-27)在每一天在我們生活中,能夠激動我們怒氣的事認真多。有些人在交通工具上給人踏上一腳就發怒了,有些人被人背後說一句閒話便禁不住脾你;有時我們被激怒,是因為看見別人的惡行,看見一個朋友被別人欺負,或者打開電視看見很多不認識的人被不公平對待。我們雖然明知電視劇的故事是虛構的,也會為當中的人抱不平,甚至會發怒!
因此保羅說,信徒「生氣」是「生氣」,「生氣」是經常發生的。試數一數一星期有多少天真的完全沒有發過怒?有時我們面對朋友會發怒,面對街上陌生人會發怒,面對家人是最容易發怒,連單獨一個人的時候也會發怒。這一刻惱怒別人,下一刻又惱怒自己。這本身就是耶和華造我們的特點。耶和華造完了有感受、有感情、會發怒的亞當和夏娃之後,聖經說:「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人有怒氣原是好的!
然而保羅說:「生氣卻不可犯罪…」「生氣」並不等於「犯罪」。再全面看看整節聖經:「生氣卻不可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因此「生氣」的確不等於「犯罪」。不過保羅提醒門徒,「生氣」卻是叫人容易犯罪。所以你生氣,卻未犯罪,保羅便預先提醒:「生氣卻不可犯罪…」若有人在怒氣中沒有謹慎自己,就是「給魔鬼留地步」,因為忿怒常常是魔鬼促使信徒犯罪的工具!
當然有時我們心中有怒氣,可能是因為失望,又可能是受了委屈。當年摩西在百姓面前因擊磐出水被耶和華所指責,甚至似乎因這一件事摩西被禁止進入迦南地。其實摩西也是因著「受了委屈」。當百姓來到他面前埋怨:「你們(摩西和亞倫)為何把耶和華的會眾領到曠野,使我們和牲畜都死在這裡呢?你們為何逼著我們出埃及,領我們到這壞地方呢?這地方不好撒種,也沒有無花果樹、葡萄樹、石榴樹,又沒有水喝。」(民二十:4-5)若你是摩西,可能你也覺得很是「委屈」。他回應百姓說:「你們這些背叛的人聽我說:我為你們使水從磐石中流山來嗎?」(民二十:10)舉手擊磐,就有許多水流出來。詩篇說在此刻摩西的靈被「惹動」,說了「急躁的話」!原因是摩西感到受了委屈。難道是摩西帶他們出來嗎?難道是摩西選擇帶他們到不好撒種、沒有無花果樹、葡萄樹、石榴樹的曠野嗎?來到這「沒有水喝」的地方難道又是摩西的意思嗎?他們向摩西如此說話,連習慣被百姓激動的摩西也按捺不住了!結果怎樣?連摩西也因此「受了虧損」。因此雖說生氣並不是犯罪,卻仍要謹慎,因為魔鬼正是時時刻刻等候著機會,你「生氣了」,魔鬼就有機可乘。
我們要緊記雅各書的話,說:「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一:20)這解釋為何我們要學習成為能夠「忍氣含怒」的人。因為人的怒氣一無所成,只帶來破壞!有很多人以耶穌潔淨聖殿做例子,說有些怒氣是「義怒」,正如耶穌發怒把聖殿裡買賣牛、羊、鴿子和兌換銀錢的人趕出去,使聖殿回復平靜,供人禱告。即使你覺得自己是在「發義怒」,一來你所說的「義」是你認為的「義」,還是真的連神也看為「義」?二來你發出來的無論何也不過是「人的怒氣」,雅各的話也是在提醒你:「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因此我們還是要求主憐憫,學習在神面前「忍氣含怒」。
二、怒氣的衝擊(創四:8-9)
(創四:8-9)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我們思想過該隱不能「忍氣含怒」,結果殺了他的兄弟亞伯。在怒氣之中,他又不承認自己的罪惡,一步一步走了了「離開耶和華的面」這可悲道路。其實耶和華早已知道亞伯為該隱所殺,但祂來到該隱面前並沒有立即指出該隱的罪,反是循循善誘,期待該隱親口承認自己的罪。然而該隱卻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該隱的怒氣,可說是自毀了悔改的機會,自毀了在神面前的前途。
怒氣對人對己都充滿破壞性。因此每當屬神的人發怒,神總是希望他能勒住自己,停下來,想一想。約拿因耶和華拯救了亞述的尼尼微城就向耶和華大大發怒;耶和華向他說:「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拿四:4)後來耶和華仍恩待約拿。當日頭熱時,耶和華使一顆蓖麻迅速生長,成為約拿的遮蔭。不料蓖麻一夜之間又枯乾了,約拿又大大的發怒。耶和華也是問他說:「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拿四:9)難道耶和華不能直截了當指出該隱和約拿的錯嗎?不是的。耶和華乃是存忍耐的心引導人,希望他們能夠思想、反思:「合乎理嗎?」
大多數時候,我們發怒時都會覺得自己不論說甚麼都「合理」,甚至像約拿一樣認為「我發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怒氣常常遮蔽人的眼,壓下了人的理性,使人覺得自己全都對了,對方所說的卻句句都有問題。每當我們停下來反思,我們才發現自己太激動了,不合乎理。
在怒氣中,以掃惱恨他的兄弟雅各。雖然雅各以紅豆湯奪了哥哥以掃的長子名份,又從父親手中騙取了長子的祝福,但他們二人畢竟是兄弟,以掃卻不念兄弟之情,說:「為我父親居喪的日子近了,到那時候,我要殺我的兄弟雅各。」惱怒支配他的心,他再也不理會甚麼親情、甚麼兄弟之情。這與該隱有點相似,因為該隱「心中有氣」,產生了極大破壞性的後果。
創世記還有另一個很嚴重的惱恨例子,就是雅各的眾子惱恨約瑟的事。約瑟是雅各所偏愛的兒子。雅各給約瑟做了一件彩衣,讓約瑟在家中有特殊地位。哥哥們都常為牧養父親的羊勞苦工作,約瑟卻明顯清閒得很,每天穿著父親所贈的彩衣過著舒適清閒的生活。哥哥們又惱恨約瑟作夢後的自高態度。因此在一次機會中,十個哥哥終於合謀把約瑟賣掉了。
這種忿怒的情況與該隱和以掃略有不同。後者兩人都是單獨的惱恨,不是成夥成群的。約瑟的十個哥哥卻是同心恨惡約瑟。他們十人彼此議論,怒氣更易互相激化,結果在惱怒的氛圍下一發不可收拾。雖然流便有意救回約瑟,但最終仍無功而回。
屬神的人相聚一起,千萬留意不要互相激發惱恨,合謀行惡。聖經教訓我們倒是要「激發愛心,勉勵行善」。屬世的人常常你一言、我一語,使惱恨加深,並擴大矛盾,造成更嚴重的仇恨及對立。原先造成心中不快的事,經這些有心人的議論後成為了仇恨;本來大可將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在旁人煽風點火的情況下竟然發展成互相仇視攻擊的局面。教會內的彼此嫉妒甚至鬥爭往往也是因著一些不起眼的「小事」而起。當人不懂存愛惜教會的心,有意無意地挑動仇恨,最小的小時也足以叫基督的身體被大大割裂!我們都當謹慎,絲毫不可輕看忿怒和怨恨的破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