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每個人到了人生某個階段都會思考到婚姻的問題。現今世代所謂的「適婚年齡」有延後的趨勢(現時大概30歲結婚已不算太遲婚的了)。但即使如此,到了若干年紀,無論信徒或非信徒都會感到一定程度的「壓力」。踏入「適婚年齡」,往往我們會開始著急;即使你不著急,身邊的家人、朋友也為你著急。雖然有些人不太會主動思想戀愛和婚姻的事,但身邊卻會冒起一些「追求者」,令你不能不想。有些人又因為身邊朋友的「結婚潮」感到焦慮,有些人又生怕寂寞難耐恐怕孤獨終老。基督徒面對婚姻的問題,常受內外夾擊:我們內心對婚姻的慾望及渴求促使我們焦急不已;同時從世界而來的婚姻文化及同儕壓力更給我們極大的催迫。基督徒若不明白聖經中有關婚姻的真理,怎能抵抗得了這種衝擊呢?
這篇文章是特別寫來向未婚的信主弟兄談論「婚姻觀」的。
(一)寫給弟兄的聖經婚姻觀
創世記記載了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婚禮,是耶和華替亞當與夏娃主持的婚禮。這個「第一次」給我們留下了最佳的典範,讓我們認識聖經中有關「婚姻」的各種真理。所以每逢我們思想到「婚姻觀」,我們必須回到創世記。
(創一26-28)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祂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創二18)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創二21-25)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首先我們當然必須留意,聖經中第一個典範性的婚姻乃是「亞當」與「夏娃」、「男人」與「女人」、「一男一女」的聯合。耶和華神從起初創造的時候是「造男造女」(創一27)。況且聖經明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當時而言,「人要離開父母」中的「人」是指「亞當/男人」,與之連合的「妻子」是指「夏娃/女人」,清楚明顯地說出婚姻乃是「一男一女」的連合,而且是「二人成為一體」,正如耶穌在世時斬釘截鐵地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6)神在聖經留下了這麼清楚的婚姻基礎真理,今天世界上發展得如火如荼的同性戀運動的確是大大違反了神的旨意,又毀壞了神所設立神聖婚姻的根基。因此保羅的話說得決絕:「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一26-27)基督徒也當對世上同性戀文化及同志運動常有忌邪的心,千萬不要容許這種毒病般的文化沾染我們的心。
除此以外,我們要認識到婚姻原不單單追求「浪漫」的地方,在神眼中婚姻是「工場」。今天世界常常把一種「浪漫」的婚姻觀灌注在信徒的婚姻理想裡。婚姻固然有其浪漫之處,必須以愛維繫,但婚姻的目的卻不是叫人盲目地享受「浪漫愛情」。神設立的第一段婚姻是為了讓亞當得著幫助,成全神所託付的使命。因此家庭既是「浪漫」的地方,更是一個「工場」。基督徒考慮婚姻對象時,必須確保雙方能一同承擔「經營」及「建立」家庭的重任。
從創世記一章的經文看來,神從起初把使命給了亞當和夏娃:「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一26)這「管理全地」的使命實在廣大,因此耶和華讓亞當從「伊甸園」起首,讓亞當首先好好在伊甸園中「修理看守」,並逐步達成「生養眾多,遍滿全地,治理這地」的目的。婚前婚後,這使命並沒有改變過。甚至夏娃的出現乃是亞當的「幫助」(創二18),從「成全使命」的角度而言,我們才能真正明白夏娃作為「幫助者」的原因及意義。
因此「作弟兄的」必須常常把「婚姻是工場」的觀念牢記在心。尤其神造男造女本身特性各異,若「作姊妹的」思想戀愛及婚姻時果真傾向浪漫及理想的話(這似乎亦是彼得說到妻子為「軟弱的器皿」之意/彼前三7),「作弟兄的」就更加需要留心持定聖經中的婚姻真理了。
對於尚在未婚階段的弟兄,你尋找婚姻對象時是帶著甚麼心思態度?是與世人一樣純粹追尋浪漫愛情?還是懂得運用悟性、順從真理而行?神設立的典範婚姻,原是讓婚姻成為一個完成神使命的「工場」。你只想著尋找美好外貌的女子嗎?只看彼此是否「有感覺」及「情投意合」嗎?還是你會理性地考慮到你們二人是否能一同努力「建立」及「經營」一個家庭,讓這個家庭成為成全神旨意的「工場」呢?
帶著「婚姻是工場」這個在婚姻真理中最基本的想法,我們要從「消極方面」和「積極方面」去思想怎樣才能「建立」及「經營」一個合乎神心意的家庭。
(二)兩方面的應用:消極面與積極面
(1) 消極方面~「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
婚姻關係乃是共同「經營」及「建立」家庭,作弟兄的在思考婚姻及尋求配偶之前必須牢記這一重點。若說男與女有別,女士(信主姊妹)較易偏向感性,尋求浪漫的愛情;男性(信主的弟兄們)就更需要把聖經中這個對婚姻的真理觀念牢記在心,且本著理性、悟性切切實實地遵行!這是弟兄們該有的基本責任感。
第一方面的應用原則,就如保羅所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信與不信原不相配,這原則已漸漸為今天教會所摒棄。信主的人與不信主的人在各方面的思維及人生價值觀有這麼大的分別,怎可能「共同經營與建立家庭」呢?
記得從前聽過一位姊妹分享(她曾與一位未信者拍拖,後來分開後才與另一位信主弟兄拍拖結婚),她昔日與未信男子談戀愛時,為著一些新聞時事各抒己見,才意識到雙方在一些很基礎的價值觀上有天淵之別,心中難受至極。從此,姊妹才打從心底裡明白聖經所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這話是這麼真實,聖經早已清楚告訴我們,我們又怎麼不聽從呢?若要與一個在思維和價值觀上迥異的人「共同建立及經營一個家庭」,其痛苦豈不比獨身更大嗎?況且若天父意思真要叫你守獨身,其實也是一種恩典。因為耶穌也稱那些為主緣故不結婚的人有「獨身的恩賜」(太十九10-12)這些人若能專心愛主,福份遠比結婚的弟兄姊妹為大,遠勝於與不信的人勉強進入婚姻!因此信徒中「作弟兄的」理應學習更為理智去處理感情的事,避免為著一時的浪漫及情慾的愛好,讓自己及別人陷入不合神心意的婚姻。我們不要絆倒別人,又禍害了自己。
面對戀愛與婚姻的事,我們都容易順從自己的情慾,因著一時衝動而把天父心意拋於腦後。因此「作弟兄的」應該好好勒住自己,需要常常尋求主的憐憫,讓我們懂得照真理而行。我們若不牢記、不遵照神所啟示的婚姻真理而行,勉強拍拖結婚又有何意義呢?「作弟兄的」更當明白,你是更加需要為不合神心意的婚姻負責任的,因為你若魯莽而行,你是誤了自己,又誤了別人的一生,不但沒有為別人帶來益處,更傷害了他人。因此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弟兄」,千萬要求主保守自己常按真理而行,不要輕易與未信的女子胡亂開始一段感情。因為保羅已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們:「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
(2) 積極方面~學習「作頭」
A. 正確理解「弟兄作頭」的真理
積極方面,「作弟兄的」又當怎樣實行「共同經營及建立家庭」的婚姻觀念呢?首先要明白聖經中對「丈夫/弟兄」與「妻子/姊妹」的教訓:
(弗五22-33)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
第一方面,「作弟兄的」要明白聖經教訓我們「丈夫是妻子的頭」的觀念,認識「弟兄作頭」的真理。
很多人認為聖經這番話有「男女不平等」的意味。我們要明白,「男女平等」這觀念(以及其他一切「平權運動」的思想,如:同志運動)原是近代文化的產物,不是聖經所提倡。再者「男」與「女」在身心各方面都有不能逾越的結構性分別。既然原是不相同的,我們為甚麼要勉強讓「男」與「女」事事同等?
進一步而言,聖經亦沒有提倡「性別歧視」,更從來沒有「歧視女性」。「歧視」是一種貶低、蔑視的態度。保羅說「丈夫是妻子的頭」的時候,有鼓勵丈夫任意惡待妻子嗎?有貶低妻子的地位嗎?沒有!他倒是教導丈夫要「愛你們的妻子」(弗五25),甚至說:「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即照著「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的樣式去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弗五28)可見若有人按照聖經實踐「丈夫是妻子的頭」的真理,妻子絕不會感到被貶低,卻是得到加倍的愛護!
有些姊妹說:「若要按照聖經讓『丈夫作妻子的頭』,姊妹一定要作『頸』,事事抗衡。」這樣的想法,實在是對「丈夫作頭」的真理有極大的誤會了!
B. 「弟兄作頭」:凡事負責任
那麼到底「弟兄作頭」是甚麼意思?我們往往誤會「弟兄作頭」等於是「弟兄說了算」、「弟兄作帶領作決定」。然而所謂「弟兄作帶領」,或者「弟兄作家庭的屬靈領導」,具體而言乃是「弟兄作負責者」,作弟兄的必須為家庭「負責任」。
從聖經中的第一個家庭,我們便看見這種特點。當時夏娃被蛇引誘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又給亞當吃了。然而耶和華返至伊甸園中第一個尋找的是誰呢?不是夏娃,是亞當。可見首先吃分別善惡樹果子的雖然是夏娃,亞當也不過是因著夏娃而吃,耶和華卻看這次錯誤為「亞當的錯誤」,亞當必須為這家庭走了錯路而負責任。
保羅在羅馬書也是以同一觀點解讀始祖所犯的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罪人都犯了罪。」(羅五12)又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五19上)留意兩節經文所指的「一人」都是指「亞當」,並不是把果子給亞當的「夏娃」。因此在第一個家庭中,最需要為犯罪負責任的是亞當,不是夏娃。這是因為亞當是在這家庭中「作頭」,「作頭」不是「操決定權」,而是「為家庭負責任」。
換句話說,若有一個信徒家庭婚後沒有好好跟從主,神要問責於「弟兄」;若有一個信徒家庭婚後只顧追求世界事物,沉迷於世俗享樂,愛宴樂不愛神,神要問責於「弟兄」;若有一對夫婦教養出不信的兒女,主也是要問責於「弟兄」;若有一個信徒家庭舉家不信耶穌,離開了主,甚至不再承認耶穌為主,主仍然是問責於「弟兄」。這是因著「弟兄作頭」這個基本的真理。
因此聖經說「丈夫是妻子的頭」,我們不要把這話過份單純地看為「弟兄是話事人」。真正作屬靈領導的人,必然是一個敢於帶領,又勇於為自己所作的決定負責任的人。故此你們這些「作弟兄的」也理應好好預備自己,成為一個「負責任」的人。
C. 「弟兄作頭」:凡事為身體去想
「弟兄作頭」不是一個口號,也不是一個籠統的真理,而是需要很具體清晰地明白及實踐的教訓。「弟兄作頭」既指弟兄要為家庭「負責任」,又指弟兄必須要「凡事為身體去想」,要「顧惜身體」。
保羅在以弗所書論到「丈夫是妻子的頭」,他並沒有說「作頭」的是「作決斷」的意思,卻勸作丈夫的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他又說:「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愛教會一樣。」(弗五28-29)這兩句話告訴我們,「作頭者」要成為家庭的屬靈領導,凡事必須要有「保養顧惜」自己妻子的心,必須像基督愛教會一樣,又必須如同愛自己的身子一樣。
正如耶穌在世時領導十二門徒是怎樣領導的呢?祂俯就門徒,像僕人一樣洗門徒的腳。他說:「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十三13-14)這正是一個很好的典範,因為耶穌明白門徒不容易領受彼此相愛的真理,便親自俯身洗門徒的腳,把彼此相愛的教訓藉著祂的行動表現出來。
又記得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之時,猶太人帶同千夫長(即連同千位兵丁),拿著火把,帶著刀槍,前來捉拿耶穌。耶穌既是在門徒中「作頭的」,祂並沒有躲藏,反倒一馬當先出來面對敵人。祂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約十八8)這便是「保養顧惜」,亦是耶穌基督為弟兄們所留下「作頭」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