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卅二26)那人說:「天黎明了,容我去吧!」雅各說:「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
在毘努伊勒的晚上,雅各與耶和華的使者摔跤直至天明。當時使者要走,雅各「抓」著使者,無論如何也不容他去,為了要得著那使者給予的「祝福」。
「雅各」這名字原是「抓住」的意思,因為他在出生時「抓住以掃的腳跟」(創廿五26)。他一生之中不斷「抓」,要「抓住」各種自己喜愛的事物。打從出生的頭一天,他「抓住」哥哥以掃的腳跟;漸長,他又「抓」以掃的長子名份;後來,他惹怒了以掃,因為他用詭計「抓」去了哥哥長子的祝福,只好離家逃避哥哥去。來到母舅拉班的家,初到埗,雅各便立意要「抓住」拉結為妻(創廿九18);他付上了十四年,娶了拉班兩個女兒後,便開始要「抓住」許多的財物,務求為「自己興家立業」(創三十29-30)。
若以概覽式思想雅各的人生,思想他這個「『抓』的人生」,給自己的反思實在深刻。
第一,雅各拼命去「抓」,竟然耗上了大半的人生!因為雅各離開父家前往巴旦亞蘭,按聖經計算已至少70歲了。他在巴旦亞蘭又「抓」了二十年,「抓」至毘努伊勒已經逾90歲。他一生的年日是147歲,他遇見耶和華的使者之前,為著滿足自己的私慾,足足「抓」了三分之二的人生。
在他四處去「抓」的三分之二人生中,雅各似乎是禁不住自己的貪慾一樣;他四處去「抓」的慾望似乎沒有窮盡;再者,雅各再「抓」得多,似乎也得不到滿足。若果他所「抓」來的真能滿足他的心,他早已止住不作了。
筆者也確實感到,人若不制止自己對世物的貪戀,這顆貪戀的心是不會知足的。正如傳道書說:「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傳五10)傳道者所羅門憑經驗把這種貪慾的真相告訴我們,是希望屬神的人不要貪行在貪慾的路上,走至走投無路。
因此一顆對世物「知足」的心實在可貴。保羅說:「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8)又說:「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提前六6)
有誰願意像雅各,被各種世界事物吸引,以至耗費了九十多年的人生?雅各四處去「抓」,以為「抓」到了自己所愛的一切,其實九十多年來,他只不過是被世界各樣事物,以及被自己貪慾之心「抓住」罷了。
第二,雅各雖然耗費九十多年四處去「抓」,但所「抓」來的一切原來不能幫助他脫離困厄。因此,當他從巴旦亞蘭回來,得知以掃帶著四百人來到他那裡,他第一次發現:他所需要的不是牛、羊、僕婢、妻子、兒女,而是耶和華的幫助。故此他向耶和華禱求(創卅二9-12),又「抓住」耶和華的使者,務要從他得到祝福(創卅二26)。
當人努力賺取世上財物時,總會覺得錢財很有用處。當不順意的環境出現,往往我們才發覺自己原來很渺小,我們的錢財也不能換來平安。
巴比倫的伯沙撒王於極為富強的時候一夜亡國。按但以理書五章所記,伯沙撒王當時與一千大臣歡談暢飲,席上有最美好的佳淆美酒,王又從庫中取出由耶路撒冷聖殿掠來的金器皿盛酒而飲,各人一邊以耶和華殿中的器皿飲酒,一邊讚美用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但五1-4)。然而就在此時,忽然有一個指頭顯出,在王宮的牆上寫字,說明至高的神在人的國中掌權,伯沙撒王的國必要分裂,王也要喪命。即使伯沙撒王傾盡全國財寶,也不能阻止他的國傾覆!
耶穌又曾設一個「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提到一位身穿紫袍、天天奢華宴樂的財主。聖經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這位財主雖然家財萬貫,仍然躲不過神所定的命,他的生命氣息在神手中,他仍然不能免死。況且他的財物不能救他免去死亡,更不能讓他死後上至天堂。因此他在陰間受痛苦,卻看見那個死前身無長物的拉撒路在亞伯拉罕懷中享安息!
又或者說,若果我們不好好保守自己的心在耶穌基督裡,當世界出現「不順」環境的時候,我們無論有多少財物也不能買來心中「一刻」的平安!
然而,當雅各走投無路,他「抓住」了耶和華的使者。當他重返迦南地,得知哥哥以掃帶著四百人前來,他驟然發覺物質不能拯救他,錢財不能幫助他,他唯有向耶和華作出迫切呼求,又在毘努伊勒拼命「抓住」耶和華的使者。九十多年來,他第一次「抓住」了正確的對象,「抓住」了這位唯一能拯救他的神。他這一「抓」,成為我們今天很美的一個例子。
我們因著雅各這一「抓」,看見耶和華心懷是何等寬宏,耶和華竟然樂意憐憫他。九十多年以來,這是雅各第一次懇切的呼求;自耶和華在伯特利向雅各顯現以來又過了20年了,雅各才第一次向耶和華發出真誠的禱告。然而耶和華仍因雅各這禱告憐憫了他。
自從雅各在毘努伊勒與耶和華相遇摔跤,雅各所「抓」的事物有所不同。前三分之二的人生(由出生至九十多歲),雅各只顧依著自己的私慾左抓右抓,對耶和華毫不在意;後三分之一的人生(從巴旦亞蘭回來至死時),雅各開始學到了「抓住」耶和華這一信仰的秘訣。
我願意學習晚年的雅各。弟兄姊妹,你又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