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指責靈恩運動常有誤解聖靈工作的情況。其實聖經中對聖靈的工作早有明確教訓,我們在這篇文章簡略談及七個重點,願主幫助我們,認識聖經中有關聖靈工作的教導。
一、是否榮耀基督?
首先,聖靈原是耶穌求父,讓天父差來的「另一位保惠師」(約十四16)。聖靈來了,祂的最重要作為乃是榮耀耶穌基督。因此,主耶穌說:「祂要榮耀我,因為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14)
這話的意思是,聖靈來到信徒心中,不是要顯露聖靈自己,不是期望人留意聖靈自己,卻是期望人得見耶穌的榮耀,並注目耶穌基督。然而審視今昔靈恩運動中的主張,我們不難發現他們沒有注目在耶穌基督身上,卻常常把眼光投放在「聖靈身上」,甚至在「個人感受之上」。這真是大錯特錯。
就如昔日靈恩運動之父巴罕(Charles F. Parham)所行的,他指示學生尋求聖經所沒有的「聖靈的洗」的經歷,又以「說方言」為受了「聖靈的洗」的證據,追求各樣的異能和強烈的感受,這是靈恩運動開始的頭一天所出的嚴重偏差。在這種教訓之下,耶穌基督沒有被高舉,人的屬靈經歷和感受卻代替了耶穌基督的名,成了追求的目標。試問這種經歷怎可能是聖靈的工作?
二、帶來合一還是紛爭?
若細察靈恩運動開始時的情況,起初第一波靈恩運動(即「五旬節運動」)的創始人巴罕建立了一所聖經學院,後來又有他的學生瑟木(W. J. Seymour)建立了位於「亞蘇撒街312號」的教會,結果第一波靈恩運動因這兩師徒的緣故發揚光大。然而當巴罕看見瑟木教會的失序情況,便一生反對瑟木,因為瑟木所建立的教會竟然請來很多靈媒、降神師、催眠師等人,使聚會大大混亂。
保羅指出聖靈在教會中間的工作,乃是賜下了「合而為一的心」,因此他勉勵信徒「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四3)。信徒中間「合而為一的心」既然是聖靈所賜下,那麼同一位聖靈運行起來,怎可能產生出如此分裂、敵對的結果?
三、使人安靜還是混亂?
由靈恩運動開始的頭一天起,靈恩教會中間便常常出現混亂不堪的聚會情況。巴罕創辦的聖經學院由1901年1月1日開始出現了方言的現象,有學生一連三天不能說自己原本懂得的母語,又有很多人胡言亂語地說起無人能懂的說話,歇斯底里地坐在地上胡亂大叫,極為混亂。瑟木在「亞蘇撒街312號」的教會更請來許多的靈媒、降神師等。據說,瑟木自己在聚會中以鞋盒蓋在頭上,不停呼籲會眾出盡全力伸長舌頭並嘗試「說方言」,又躺在地上不停的胡言亂語。他們說他們在聖靈感動之下進入了「狂喜狀態」,但有常識的人也看得出,他們的聚會混亂得極為恐怖!
相反聖經卻指明,教會在聖靈引導之下進行各種聚會,都應該「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十四40),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十四33)。這原是最清楚不過的原則,可是靈恩派卻刻意忽略不理。
四、是否激發佈道?
再者,耶穌升天時向門徒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雖然自靈恩運動第三波起,很多靈恩領袖主張舉辦「權能佈道大會」,但他們這些「佈道工夫」卻不是如耶穌所吩咐的:「作我的見證」。他們高舉神蹟奇事,又高舉行神蹟奇事的那些「佈道家」,結果很多人帶著病患前來,病患未能得著醫治,心靈更從來未真正見得到耶穌,這又怎算是「作耶穌基督的見證」呢?
五、是否使人更愛神?
聖靈來了,乃要「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5),因為透過聖靈的感動,我們認識到耶穌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如此「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靈恩運動的教訓有使人認識神的愛,以至更加愛神嗎?沒有!使徒約翰說:「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二15)滲透了「成功神學」的靈恩思想,引導單純的信徒以信仰為得著世上「成功、健康與財富」的門路。人的心既以世上的「成功、健康與財富」為念,還怎能有「愛父的心」?
六、是否結出聖靈的果子?
聖靈所結的果子乃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23),靈恩領袖卻常勸人注目世上的「成功、健康與財富」,甚至靈恩教會的領袖也曾鬧出不少攬財的事端,這是沒有「節制」!他們說自己能行神蹟,卻把「疑似成功」的案例大肆宣揚(其實沒有真正「成功」的個案),把眾多失敗的例子遮遮掩掩,這是不誠實(~沒有「信實」)。這種與聖靈果子相違背的工夫,斷不可能出於父所差來的聖靈保惠師。
七、是否使人更注重真理?
最後,主耶穌說聖靈乃是「真理的聖靈」(約十四17、十五26、十六13),乃是要為耶穌作真理的見證,又要讓門徒想起主的說話(即「真理」),且要「引導門徒進入一切的真理」。因此聖靈的工作不可能與聖經整體啟示的真理相違。
縱觀靈恩運動的發展趨向,他們從一開始便看「經歷」比「真理」重要,甚至勸勉信徒「不要分辨所經歷的」,以免褻瀆聖靈,遭神審判。其實聖經教導我們,就連「聖靈的感動」與「先知的講論」皆必須「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帖前五19-21),這是作主門徒的人一種基本常識,以免墜入異端的迷惑。我們若果對所經歷的事毫不分辨,還照單全收,我們靈性的情況便危險至極了,因為「屬靈經歷」不一定是「從聖靈而來的經歷」。保羅指出「連撒旦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14),有常識的基督徒怎可能把一切「屬靈經歷」照單全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