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得救見證】
我(廖烈康)生於香港。感謝神,自小成長於安穩家庭,青少年階段沒有經歷甚麼大難處,事事都很順利。有些人說「人們往往在困境便要尋找信仰,就像危急時抓個救生圈。」若以「人之常情」來說,我並不反對這話,但這話所說的那人一定不是我。
為何分享得救見證卻以這點作開始?因為我外出傳福音,聽見過太多的人帶這種想法。這樣想的人其實是「作繭自縛」,首先把自己定性為「永遠不會需要福音的人」,因為感到現時凡事平順、生活安好。但人之所以需要耶穌不是因為「生活不好」,而是「生命不好」;耶穌不是看見世人生活貧苦、凄慘可憐而來釘十字架。祂來為我們釘十字架是為我們「生命」太污穢了:「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這是每個人的生命實況,亦是每個人都需要耶穌為救主的原因,無一例外。
1997年夏天(我升中六的暑假期間),我在幾位基督徒朋友再三邀請之下參加了教會的佈道會(就是當年的「九龍城平安福音堂」),並在聚會中信了耶穌。在此以先我有兩次返教會的經驗。第一次是初中時跟一位朋友返「永光堂」的聖誕節慶祝聚會,我得到的印象是玩了很多遊戲,並第一次吃了不太美味的火雞,卻沒有聽見福音。第二次返教會是信主前數星期,跟幾位基督徒朋友參加了「城平」一個團契講道聚會,我覺得「非常悶」,自此就對教會有點反感。後來,我更拒絕基督徒的邀請,向他說:「我不想返教會,我不想受信仰的束縛。」
但感謝神沒有放棄我,所以祂感動我身邊的基督徒,叫他們也不放棄我。1997年8月23日,我在「不好意思再拒絕」的情況下出席了一次佈道會。主題忘了,只記得講員講解耶穌醫治癱子的經文。過程中,耶穌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可二:5)我猛然醒悟我是一個有罪的人,開罪人又得罪神。我自小沒有行甚麼大惡事,在人眼中我品行良好;初中時雖然有過一些反叛時期,但很快便勒住自己的放縱,重回正軌;讀書不算勤奮,但也不會輕易怠慢,加上一點點小聰明,成績尚算不錯。在人看來,雖不算品學兼優,但品學兼「良」也算是有的,怎算是罪人惡人?但我心中的惡念、詭詐、貪心、毒恨、和各種的邪情惡慾卻是自己知道的。我頓時醒悟:「我有罪!」及至講員「呼召」的時間,邀請聚會中未認識耶穌的人立定心志相信耶穌,以祂為救主和生命的主,我便表示相信耶穌。
雖然已經過了二十多年,我對決志信主一刻的感受卻仍記得清清楚楚。當時聽完福音信息,覺得講員講得真的沒錯,但起初心中也沒有那種「務必要信耶穌」的感動。當講員邀請會眾一同禱告,又在禱告中邀請未信者起來表示信主的時候,我心中忽然像起了大風浪,很混亂、很掙扎,裡頭的催促越來越大,感到「若果此刻不相信耶穌,將來必定後悔!」同時又有一種莫名的感覺,對於相信耶穌很是抗拒。我等到講員說「最後一次呼籲」時我才勝過了掙扎,順著裡頭催促我信耶穌的聲音舉起了手,後又與眾人一同起來唱詩及禱告。我決志信主的一刻,洶湧翻騰的內心立即平靜了,內心充滿著甜絲絲的感覺,心中很滿足,覺得自己作了一個有福的決定。後來回想起來,這就是聖靈進住我內心的甘美經歷了。
信主後,我感到人生很快樂,我感到我已找到了最光明的道路,且覺得我的人生由「相信耶穌」一刻已有很大的改變!當然當初參加過一次「感覺很悶」的講道聚會,信主後卻不再覺悶,反而很喜歡聽道,因為聖靈會藉此向我說話。信主二十二年了(這篇見證寫於2019年),當年心中的那句話的確沒錯:「若果不相信耶穌,將來必定後悔!」我可以見證,神是信實可靠的神,祂是我的滿足和快樂!我也可以見證,信主至今廿多年的日子,我從不感後悔;我有了耶穌,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件事!